生源统计、核对与上报

发布时间:2018-12-15 浏览次数:7102

生源统计、核对与上报

一、生源统计

1、按照学年度统计本年度派遣生源信息,生源统计的初始数据由研究生院及本科生院提供;

2、统计时间

当年9-10月份统计下一年度毕业生生源,如20179-10统计上报2018届毕业生源。

3、生源统计的范围

所有可能在统计生源年度7月前毕业的,列入国家招生计划的本科、硕士、博士,具体包括满学制的应届毕业本科、硕士和博士,超学制属于延期毕业或降级、复学的应届本科、硕士和博士,未满学制但已达到毕业条件提前毕业生的应届本科、硕士和博士。

4、生源信息的具体内容

包括考生号、三联单号、院系、学历、专业、班级(仅本科生统计)、学籍年份(入学时间)、学号、姓名、性别、政治面貌、生源所在地(精确到县或地级市,直辖市精确到区)、培养方式、定向或委培单位、毕业时间、奖惩类别(读研期间获得的最高奖项)、户口是否迁入学校。

5、生源所在地填写规则

1)上报生源所在地的作用

学生毕业后如果没有单位接收户口、档案,毕业生按照生源所在地派遣,省就业主管部门将毕业生报到证抬头单位开至生源所在地人事部门,户口、档案关系随报到证落回生源所在。

2)本科生的生源所在地

本科生的生源所在地是指本科生高考所在地,根据国家规定与高考时户口所在地一致,具体信息以《录取三联单》为准。

3)研究生的生源所在地

研究生生源所在地应遵循以下原则上报:毕业研究生毕业后如果没有单位接收户口,该地区可以在不需要任何材料的情况下,无条件接收毕业生户口和档案。

6、考生号和三联单号

1)考生号是数据库中各条记录的唯一检索标识,长度13

2)本科生考生号与《录取三联单》中考生号一致,一般来说由本科生院提供的即可。

3)研究生考生号需要编制,格式为“Y10217##@@***”。其中“##”为年份后两位;“@@”为院系编码;“***”为学生编码,按照院系、培养方式、学历、学号依次升序排列生成。

4)三联单号是每位毕业生在《录取三联单》中的唯一检索标识。

5)研究生三联单号长度为7位,格式为,格式为“##@@@**”。其中“##”为三联单册码,第一位为学历标志,S-硕士,B-博士;第二位为学籍年份,0-9,十年一个轮回;“@@@”为三联单页码;“**”为三联单页位置。如此编写三联单号,可保证一个十年轮回内,每个学生与每个三联单号一一对应。

6)本科生三联单号长度为8位,格式为,格式为“##@@@***”。其中“##”为三联单册码,用入学年份的后两位表示;“@@@”为三联单页码;“***”为三联单页上每条记录前的顺序号。

二、生源核对

1、院系核对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派遣日程安排制定具体核对计划时间安排,形成生源信息核对表,分院系打印下发,与每名毕业生核对生源信息全部内容三次,核对修改无误后毕业生本人签字,毕业生不在的由辅导员联系确认后代签。

注意事项:

1)确保每条毕业研究生的基本生源信息准确无误;

2)确保在生源统计范围的毕业生全部列入;

3)确保生源记录不重复;

4)确保每条生源记录的信息都填写完整,准确无误;

2.核对三联单

与历年《录取三联单》上的相关信息核对,重点核对毕业生姓名、性别、民族、专业、培养方式、定向或委培单位、生源所在地(仅本科)。如生源信息与三联单不符,按照三联单修改。

特殊事项:

1)姓名、性别必须与学籍库保持一致,如与学籍库一致但与三联单不一致,须凭相关证明材料到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申请更改。

2)培养方式、定向或委培单位如欲保留与三联单不符的信息,毕业生须出示黑龙江省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相关证明。

三、生源上报

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的相关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本学年度毕业生生源信息。

1、院系核对

1)准备生源上报数据库

上报生源信息所需字段按照当年黑龙江省教育厅下发的相关文件执行,一般包括:考生号、三联单号、学号、姓名、性别代码、学历代码、学制、专业代码、培养方式代码、定向或委培单位、生源所在地代码。

生源信息根据生源核对流程核对无误后,将平时使用的excel数据库,转换为可导入教育厅派遣系统的数据库。注意,在进行数据库转换前,应对各代码字段进行数据分列,以便使所有数据格式统一。

2)准备历年《录取三联单》

到档案馆借取生源数据库中涉及到的全部年份的《录取三联单》原件,提供给省教育厅学生处备查。

3)如有需保留与《录取三联单》不符信息的毕业生,需准备相应证明材料。

2、上报毕业生生源信息

在上报截止时间前将生源信息数据库上传至黑龙江省就业指导中心生源上报系统,并将相应年份《录取三联单》原件送至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以备审核。

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处审核生源,并通知学校修改有问题的生源信息,结束后学校取回《录取三联单》并归还档案馆。

(四)漏报生源及补报生源

漏报生源是指生源信息已上报至省教育厅学生处后,又发现有符合生源统计范围的毕业生没有被上报的情况。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要求,生源漏报后需按照补报生源手续想其申请补报生源,截止时间以省教育厅通知为准,一般为派遣当年531日前。

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漏报生源的院系填写《哈尔滨工程大学补报毕业生生源信息申请表》提交学校就业管理办公室。

2)学校就业管理办公室根据漏报情况向黑龙江省教育厅提交补报生源的申请,附《录取三联单》和补报生源数据库(格式与同生源上报)。

3)经黑龙江省教育厅学生审核批准后,添加至其生源数据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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